有意见提,看情况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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梅花:意外的邂逅
16:00 (文) @Noglues
18:00 (图) @微热
接受一切关于OOC的批评。
『旧时月色,算几番照我,梅边吹笛。唤起玉人,不管清寒与攀摘。何逊而今渐老,都忘却,春风词笔。但怪得竹外疏花,香冷入瑶席。』
第一章
4月3日天气:大雪
我坐在窗边吃丸子,这是我一周中最惬意的时刻。我透过滚圆的窗户看向街道——其实那是一条管道,但我们都如此称呼它。无事发生。雪仍旧下着,丸子味同嚼蜡。它已经连续二十八年差一个半月出现在我的食谱上,有且只有它。我的舌头对它的脉络已经形成了肌肉记忆,我咀嚼它如同我的邻居每晚下工后准时操他的女人,毫无激情的例行公事,只为了一线怀孕的机会——然后他们就可以搬离这里,去上面。
每周总有一些时候,我不想干活。我将这些厌倦的情绪收集起来,攒成空闲的两个小时。什么也不做,只管坐着发呆。理论上我无权这样做,但人总得善于另辟蹊径。
我与工头进行了一次男人间的对话,“小小的通融”,这是我们最终达成的一致。礼貌说法。总之,我获得了每周两小时的固定休息时间,用它来吃丸子和发呆。
雪一刻不停地下着,它只在少数的几个日子里停下。这里的人们从出生起就没有见过真正的太阳或月亮,只有一盏瓦亮的能源灯没日没夜地发光。雪落在街道上反射光线,发出刺眼的亮光。
我曾见过太阳,但我并不喜欢。
4月17日天气:大雪
是的,又是我。我依然在吃丸子。今天依然下着雪。街道上依然无事发生。在我视线的方向,一个女孩在昨天死去。
她赤身裸体躺在地上,死于寒冷和毒气的双重折磨。她被发现后不过十分钟,一队灰白的清道夫就赶到了。他们驾轻就熟地用带来的工具将她的遗体装裹起来,用矿车运走,然后清扫管道,避免留下任何不该有的部件。我装配完两个零件,窗外的动静已经消失。这一幕如此熟练,似乎已发生过千万遍。
在这里,北纬36度,罪恶和贫穷正在发生,但无人问津。而在垂直距离约500英里的地方,宴会正在举行。或许会有一道加餐,一个年轻女孩健康未被污染的内脏。
4月20日天气:晴
我有时候搞不明白这种日子何时才是尽头,尽管某种程度上是我自己的选择。在无尽的循环中,仿佛残酷剥离出的生活本身。可笑,我如今竟像个诗人或者哲学家一样说话。从前我从不想这么多,但如今,我的大脑有了太多的富余,念头像雨后的蘑菇或者水里吐泡泡的鱼争先恐后窜上来,再彼此吞噬。
最近我组装零件的时候,会幻想它们是一组又一组的废墟来客,而我在赋予他们生命;有时候我甚至有种冲动,给它们分别起个名字……
我有些讨厌现在的自己,但我明白地知道自己热爱着这个世界。也许今天没有下雪,我有些开心。我想做点什么……
第二章
《一篇打发时间的发生在几千年前的小说》
(一)
在两千四百年前,或两千三百年前,人们还在太阳底下生活,金色的光辉沐浴每一寸土地,照耀每一个人,无论贵贱。那时候有山岭和树木、无垠的旷野,成群的飞鸟和走兽,在天空和山野自由奔跑。
秋天,他热爱这个季节。他喜欢坐在江边,散开发髻,用江水洗剑。金黄的树叶在他身后簌簌落下,千万株桦树一起落叶,遮掩了天地间的繁华。雁唳长天,碧空寥寥,他不爱饮酒,比别的江湖人更孤独。
昨天,在江边,他救下一位枯瘦的老人和一头同样枯瘦的驴子。老人向他道谢,问郎君从哪里来,又往何处去,他竟一时语塞。他只记得自己在朱雀大街长大,自小锦衣玉食养着,十六岁离家,未及弱冠,声名鹊起。
——你离家那么久,有没有想过回家看看?
——有。但我忘记了。
——忘记了?
——我忘记了回家的路该怎么走,忘记了我的父亲母亲,忘记了我的兄弟——他和我一起长大,该是个玉树临风、春风得意的王孙子弟……
——不,你没有忘记。你只是不想流泪。
(二)
他洗好剑,用布条将它捆在背上,几下鹘落,掠过金色桦树林。他住林子后面,一座简易搭成的庐舍,四面来风。坐在檐下发一整天呆,晒太阳或是听风从林中吹过,都很合宜。
有些事情,他尝试过寻找一个答案,最终他亦如愿。得知真相的那天,他用江湖人的方式做了了结。他的剑光刺穿黑夜,月光如血。次日清晨,他在江边醒来,望着茫茫江面,坐了很久。天将垂暮时,从缈远的地方行过一叶扁舟,隔着江雾看得不甚分明,舟上人在吹笛,笛声随风迢递,一朵梅花从枝头落下。
晚些时候,他去林中猎了一只兔子,剥皮烤着吃了。兔肉喷香流油,但野兽们畏惧他的剑,不敢靠近。
兔子吃完了,篝火还未熄灭。黑暗中的火光,倒映在他眼中。
(三)
他已经很长时间没有离开这个地方了。
起先说过,他已并不能回家。他大事已了,整整病了三天。等他歇够了,原想出去走走,看看天南地北的山水,但他发觉自己无法离开。
这循环的开端发生在炎热的永恒的七月。他熟悉的桦树林,变成了走不到尽头的迷宫。他从做了标记的树,走到下一棵做了标记的树,一模一样。他提纵轻功飞了一天,直到气力衰竭,路的尽头是自己亲手搭建的茅庐。
江水滔滔,日东月西,树叶开始泛黄,覆盆子开始结果。但他无法离开。
『江国正寂寂,叹寄与路遥,夜雪初积。翠尊易泣,红萼无言耿相忆。长记曾携手处,千树压,西湖寒碧。又片片吹尽也,几时见得。』
第三章
5月17日,天气:大雪
明天将是我来到这鬼地方的第二十八个年头,值得纪念。晚上下工后,老魏带着一只黄桃罐头来看我——绝对的稀罕货,一如既往。我和老魏分吃了罐头,分享了各自的部分往事,两人都觉得对方是傻逼。不过无论如何,我还是感谢他。
老魏拒绝了我的丸子,他如今坐拥四间“耗子洞”,靠收租薄有积蓄。他总能找到路子给自己弄点加餐,这点我不如他。但我不能容忍他在我眼皮子底下吃切成薄片的熏腊肠,所以我把他轰了出去。
5月29日,天气:大雪
我喜欢5月29日,有些迷信地认为在这一天里会有好事发生。今天,我和老魏在下工回来的路上,在管道里捡到一个人。
若非他凭空出现在那里,这一天本该平滑地渡过。理论上,我俩该在那里捡到一只鲱鱼罐头,然后在老魏的“豪宅”里将它打开,打开的一瞬间老魏会嚎叫着冲出屋子,从此整整两周不敢踏进一步——过去二十年里我就靠这个找乐子。
但今天我捡到一个人。严格来说,他的发现归属于我和老魏,但最终,他属于我了——或者监护人,随便怎么叫。从此我得一个人干两份工,还得照顾他直到醒来。
老魏说凭他盘靓条顺就值至少1000信用点,我赚大了。
但对我来说,他更珍贵——他是变数。
6月3日,天气:大雪
那个捡回来的小朋友今天早上醒了过来。他毫无防备地暴露在大雪中,不知道吸入了多少毒素,还险些被抢去做成奴隶。我穷得发指,自然也没有药。他睡了快一个星期,期间我只能给他喂点水。
我并没有报以很大希望,但他活了下来。除了缺乏营养的疲惫和虚弱之外,看起来健康得不可思议。
从医学价值上看,他也至少值2500个信用点。
他现在坐在床上,看着我。虽然背对着他,我也能感受到他的视线。这让我不太自在。我准备停笔,一切等下次再说。
6月15日,天气:大雪
一个人生活和两个人生活确有区别,比如,多一个呼吸的微妙感;又比如,睡觉连翻个身都困难。
捡来的小朋友叫小周,其余的事情,我一无所知。问他什么,他只会用一种茫然的眼神看着我,然后摇头。我也曾怀疑过他的来历,但渴望挣脱一切的心情操纵了我。于是我就当他是个严重的失忆症患者——这个时代几乎所有人都会得一到两种精神疾病,他这样的并不奇怪。
昨天我做了个梦,梦见自己在无尽的深海里沉没,没有光线,没有声音。我被无声的黑暗紧缚,直到脸撞上一堵墙——小周的后背。
我期待发生些什么,只要是改变就好。总好过被困死在单调漫长的循环里。
第四章
《一篇打发时间的发生在几千年前的小说2》
“你还记不记得,在太古我们就已相遇。”
(一)
那天他洗剑回来,在林中遇见一头鹿。
“从前有一头九色鹿,传说它美丽而罕有,许多人慕名去寻找它,却见不到它的踪迹。有一天,它从河边路过,听到阵阵呼救声。它循声而去,救下一个落水濒死的人。那人感激涕零,向它连声道谢,它说‘不必谢了,回去吧。我只希望你不要向任何人透露我的行踪。’那人指天日泣涕发誓。后来,他在回家的路上见到了国王的重金悬赏,贪欲驱使他背叛。他带着国王的士兵,找到了九色鹿……”
“难道我是那个忘恩负义的人?”
“不,你是一个路过的牧童。在流传下来的故事里,没有你的身影。但我还记得……”
路过的牧童驱使牛群冲撞了国王的先遣队,九色鹿逃入重重山林,再无踪迹。无功而返的国王捉住了牧童,将他和他的牛群处死在王都的广场上。
“那你,是来找我报恩?”
“其实,我就是路过,来看看你。”
“我被困在了这里,你有什么办法吗?”
“……我可以陪你困在这里,大概。”
“那你走吧,犯不着又搭上一头鹿。”
“过几天再走吧。过几天,要下雪了,下雪了,梅花会开。我想看看。”
“你可真是头古怪的鹿。”
“其实我只是一头普通的鹿,和别的鹿没有什么不同。”
“别的鹿也会喜欢看梅花吗?”
“都会。只是它们害羞,不好意思说。”
(二)
“你讨厌我吗?为什么坐得这么远?”
“我不是讨厌你,我是讨厌雪。”
九色鹿跪坐在雪地里,前肢交叠,浑身覆雪,遮盖了它美丽的花纹,像一头白鹿。它伸长脖子,用一双多情而温润的眼睛凝望着院中的梅树,看上去优雅而愉悦。听见男人的话,它侧侧头,好奇问道:“为什么?”
“如果你每天看见的都是同一种东西,自然会厌烦。在你眼中,它洁白、轻盈、美丽;而在我眼中,它是日复一日、年复一年,冷酷、剧毒、粉饰太平,试图掩盖一种无法逃脱的命运。”
“那太阳呢?”
“太阳,那是少数人的特权。”
对话在这里戛然而止。那头玩够了雪的鹿没有等来梅花,却依然在凌晨的时候悄然离开了。它粗壮的鹿角划破晨霭。他躺在床上,雪落在竹檐上,有碎玉声。他听了一会儿,不知不觉睡去,一夜无梦,醒来已是天明。
(三)
一个人感到忧伤的时候,常常喜欢看落日。
他对鹿说,他不喜欢太阳。其实,当他被囚困于此时,渐渐习惯了在江边看落日。夕照将水面熔碎成金,他的心感到异常安宁。那头鹿很久没有出现,久到他以为它只是一个幻觉。起先他怀疑自己并诅咒命运;后来他听见一丁点响动都会冲出去看,期待某一个恍惚它再次来临;最后他束手就擒,转而将目光投向自己原本的生活——奇迹不会恰好光临,你得学会面对自己。
又是一年的雪夜,院中的梅花开了。他听见雪地里的动静,他起身去看,鹿倒在草庐外的雪地里。
“你怎么了?”
“我想走出这里,回家里去,却发现走不出这片树林。我走了一年又一年,现在累得只想好好睡一觉。”
“那你睡吧。只是你醒来时,梅花就谢了。”
“那好可惜。你能不能借我靠一会儿,我看会儿花。”
男人同意了。于是,九色鹿靠着他,一人一鹿坐在檐下,梅花片片吹落。
“从此我是一头无家可归的鹿了,你会收留我吗?”
“会吧。”
『万吨黑暗,我们回家,衣裳鼓满西风。』
第五章
4月 17日,天气:大雪
日子就这样流水一样消逝。昨天,我醒悟过来:我将永远不会死去,甚至永远不会老去,古代帝王殚精竭虑追求的东西,我得到的轻而易举。当时,我就想笑一下,却笑不出来。
小周突然推门走进来,打断我的沉思,送给我一枚他自己打磨的零件。一枚小小的圆形牌子,两面和边缘被磨得圆润光滑,他还在上面悉心地刻了图案。老魏如果看见,大概会嚷嚷着“什么奇怪的圆环”;但我知道,这是花。在地下,它就像一个甘美的梦、或一小块哄孩子的糖,很多人大约听说过,却不知道它长什么样子,是什么味道,从何而来。
“梅花。”他对我笑了一下。
我知道小周会偷偷看我写的小说。其实也算不上什么“偷偷”,我知道他会看,他知道我知道他会看。我们两人心照不宣。比如那一次,他在我故事的结尾添了一句提问,我斟酌了一下,还是补全了这段问答。
但其实我在犹豫这个回答。因为树林或是草庐都不是主人公的家,它们只是他的囚笼。无论那里远离尘嚣,或是有鹿作伴,他都笃信这一点。
5月1日,天气:大雪
小周和我或许曾经认识。
这个念头突如其来击中了我,随即变得越来越笃定。这是一种没来由的笃定,从他递给我外套的一瞬间触发。
晚上下工后,我俩对坐吃着丸子,我突然问他是否相信永生。他明显愣了一下,然后犹疑着摇摇头。我又问他,活着更重要,还是自由更重要。他的目光透过刘海投射向我,嗫喏着,做了个嘴形。不知为何我的脸有些发热。
5月15日,天气:大雪
零件像空气在我手上淌过,或者说,有重量的空气。我每天的生活,就像落雪般自然而然。
小周上手很快,在与我相隔三条流水线的地方。那个工位的主人总是更迭,他们总会出点意外、或是失踪。对他而言,一切都是陌生的,尚可忍受的;对我而言,我在以一线理性和反复的心理建设应付这反反复复、反反复复、反反复复、反反复复、反反复复的一切。
该死的!
5月28日,天气:晴
小周今天起了疱疹,突如其来地发起高烧。下工时,老魏送了我一小片芝麻糕,我估摸着小周会喜欢。
但他突然起了疱疹,高烧不退地躺在床上,脸色潮红,像一棵恹恹的白菜。
原谅我在紧张的时候,总会有不合时宜的联想。
老魏穿着背心裤衩被我叫醒,他胡乱披着防护服,骂骂咧咧地赶来。他的一切动作在我的视网膜中变得异常缓慢,时间悄然阻滞。在那个时刻,我间离在独幕剧外,一朵梅花落在我的肩上。
我不知道他能否挺过这一次。毕竟他曾埋在雪中,却最终活了下来。我觉得他是命运赐予我的一道光,但他或多或少给予我色彩,我却两手空空。
我写下这些东西,在老魏离开之后。
最后的最后,我写下脑海中想好的小说结局,作为一个交代。
【那天,他在檐下坐了一夜,鹿枕着他的腿睡着了。晨光熹微,梅花落满肩头。最终,他决定带着鹿出发。他不知道前路在何方,亦不知道自己的决定是否正确。或许鹿只是幻觉,月下的落梅只是幻觉,或许他在抵达终点前即拥抱了死亡。但他想,“我不后悔”。】
5月29日,天气:大概又是雪
我躺在小周身边,感觉自己也开始发烧。我想象一下,此刻如果有人漂浮在半空,会看到两个起了疱疹的人并排躺着,像两块粘满坚果碎粒的巧克力棒。
希望明天老魏来收尸的时候,可以保持冷静。2500个信用点,正在燃烧,并即将化为乌有。
开玩笑的。
再见了,我的朋友。
5月29日,希望我是对的。
第六章
“第1984次智械测试完毕。”
“前辈,欢迎归来。”
END.
后记
1、灵感来自张枣的《镜中》,姜夔的《暗香》。
2、但最终促使我写完的BGM是《凤凰于飞》。
3、小说和日记互为表里,看不懂也没关系,反正都不重要,氛围最重要。
4、有点失败,下次写个更好的。
5、老叶生日快乐。